时间: 2024-06-13 03:44:38 | 作者: 电加热高压热水清洗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8,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0.92%。
2、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2年末,公司总股本88,00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23,200,000股。
公司主营业务为通用动力机械产品(最重要的包含发电机组、水泵机组与发动机)和高压清洗机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C34)。
通用动力机械产品在国际上有上百年的发展历史,起源于欧美,二战后在日本得到了迅速发展。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地区,通用小型汽油机配套终端产品已广泛进入家庭,成为家庭消费类工具产品,用于庭院草坪修剪与处理、应急供电等,或帮助人们在户外无电源的情况下,实现自动化机械作业和提供生活便利,产品需求量大、更换周期短,市场需求较为稳定。在亚非拉等其他发展中国家,由于国家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以及机械化率提高的发展的新趋势,亦对通用动力机械产品产生了较大需求。我国通用动力机械行业起步较晚,20世纪90年代以前,通用小型汽油机作为动力以配套植保机械为主,主要为内销;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园林机械和发电机组慢慢的变成为主要配套机械,出口成为了主要销售方式,占比维持在80%左右。近十几年来,我国通用小型汽油机技术不断普及和应用,已作为配套动力大范围的应用于发电机组、农业机械、园林机械、小型工程机械等涵盖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抢险救灾等多个与国民经济紧密关联的领域。我国通用小型汽油机社会保有量的更新换代,和技术进步带来的未来市场空间,将带动通用动力机械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高压清洗机所基于的高压水射流技术是20世纪70年代在国际上兴起的一种新型物理清洗技术,通过高压水射流对污渍的击打、破碎、渗透、剥离等综合作用来实现清洗功能。与传统的手工化学洗涤方式相比,高压水射流技术主要以清水为介质,可应用于清洗不一样的形状、结构和附着有不同类别污垢的物体,具有高效率节约能源、对环境无污染、对清洗物无腐蚀、设备通用性强、清洗成本低廉等特点。在欧美发达国家,高压水射流技术已成为主流清洗技术,而在我国清洗行业里仍然以化学洗涤为主。化学洗涤过程中排放的大量酸、碱等化学溶剂易引起环境污染和设备腐蚀。高压水射流清洗因其环保、节能等诸多优点,有很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
1974年起,全球领先的清洁技术供应商德国卡赫(K?rcher)集团开始在高压清洁领域重点发力,1984年推出了全球首台便携式高压清理洗涤机HD 555 profi,标志着高压清洁设备进入终端消费市场。在欧洲和北美洲等生活水平较高、民众环保意识较强的发达国家和地区,高压清理洗涤机的终端消费应用已较为普遍。相较于国外发达国家较早掌握了高压清理洗涤技术,我国高压清理洗涤行业起步较晚,高压清理洗涤设备在20世纪80年代被引入中国,目前市场应用还处于培育阶段。过去30年我们国家的经济快速地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大幅度提高,居民衣、食、住、行等生活基本需求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汽车的快速普及。近年来,随国家提倡发展“绿色经济”和环保产业,以及居民对生活品质和居住环境的要求慢慢的升高,作为经济环保、通用性强的清洁设备之一,高压清理洗涤机将迎来广阔的市场空间。
公司主营业务为通用动力机械产品(最重要的包含发电机组、水泵机组与发动机)和高压清洗机产品(最重要的包含家用高压清理洗涤机和商用高压清理洗涤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汽柴油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配套应用于发电机组、农业机械、园林机械、小型工程机械等通用动力机械终端产品。
(2)汽柴油水泵机组:大范围的应用于农业灌溉、园林浇灌、应急抽、排水等领域,与农林畜牧、水利工程、城镇化建设等国民经济发展和民生生活密切相关。
(3)汽柴油发电机组:普遍作为备用电源被用于家庭、医院、银行、机场、宾馆、通信等场所的应急发电,还可当作移动电源,为需要户外作业的如船舶用电、石油开采、工程抢修、军事等领域提供电能。
公司生产销售的高压清理洗涤机按应用领域可分为家用高压清理洗涤机和商用高压清理洗涤机;按动力来源可分为电机驱动高压清理洗涤机(最重要的包含交流电驱动的家用高压清理洗涤机和锂电池驱动的家用高压清理洗涤机)、汽油发动机驱动高压清理洗涤机和柴油发动机驱动高压清理洗涤机。
家用高压清理洗涤机对压力、流量的要求相比来说较低,具有节水经济、携带轻便、移动灵活、简单易操作等特点,大多数都用在居民庭院、屋顶、墙面、阳台、窗户、泳池或私家车辆的轻度和中度清洁。
商用高压清理洗涤机对压力、流量参数要求更为严格,且使用次数频繁,因此对常规使用的寿命要求更高,通常用于专业汽车清洁美容、建筑物清洗、城市道路清理、公共设施清洁(如医疗机构、娱乐场所、体育设施)、食品加工场所等,可对汽车表面、建筑物、绿化带、路基、管道、加工车间等去除污垢、油渍及特殊表层附着物,达到除垢、消毒、环保的目的。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1,896.05万元,同比增长0.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04.90万元,同比增长35.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572.40万元,同比增长41.1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股本0.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法定盈余公积已达到注册资本的 50%,不再提取。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77,929,148.99 元,资本公积金为人民币613,220,618.05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8,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0.92%。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2年末,公司总股本88,00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23,200,0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是在最大限度地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的策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纯收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企业流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持股比例不可能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盈利、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三)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8日通过电子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罗昌国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罗昌国、罗正宇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8日通过电子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罗正宇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玲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是在最大限度地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的策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上的水准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和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打理财产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打理财产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障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控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等职权,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打理财产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打理财产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有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企业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对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做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企业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合理规划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企业。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将闲置的自有资金做到合理的现金管理,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变更了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一定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1、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真实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上述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督管理的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期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80.00万元(财务审计费用6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00万元)。
公司拟继续聘用天健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依据审计工作业务量及业务复杂程度决定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相关联的费用将按照市场公允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天健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对上市公司做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拟聘任其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在对公司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其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6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田机械”)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27.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6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7,057.5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562.45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6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做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269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连同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